课程介绍:
国务院颁布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》,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。
第十二条:申请化妆品新原料注册或者进行化妆品新原料备案,应当提交新原料安全评估资料;
第十九条:申请特殊化妆品注册或者进行普通化妆品备案,应当提交产品安全评估资料。
NMPA 2021年第51号公告:
自2022年1月1日起,化妆品注册人、备案人申请特殊化妆品注册或者进行普通化妆品备案前,必须依据《技术导则》的要求开展化妆品安全评估,提交产品安全评估资料。在2024年5月1日前,可以按照《技术导则》相关要求,提交简化版产品安全评估报告。
讲师介绍:
Peonia 张丹
•中国认证毒理学家
•医学硕士
•10年化妆品测试、合规性和安全性评估经验
•专注于化妆品安全评估(中国和欧盟)
综合评分:5分